行事曆

目前位置:首頁>本會會務
活動相薄
本會會務
(賦稅署)FATF公布高風險及加強監督國家或地區名單相關訊息
2023/7/3 下午 04:18:50

依財政部賦稅署112.06.29臺稅稽徵字第11204603060號函

主旨:檢送「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公布高風險及加強監督國家或地區名單相關訊息,轉請查照並請轉知所屬會員內控政策洗錢、資恐及武擴名單之監控視情況隨時修正。

 

按法務部112.06.27調錢貳字第11235530450號函說明:

一、FATF於新加坡籍主席T. Raja Kumar任內第3次大會於本(112)623日辦理完竣,會終公布提列高風險及加強監督國家或地區名單如次:

 

()高風險國家或地區(即我國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第1款規定所稱「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或地區」):北韓、伊朗及緬甸。FATF表示該等國家或地區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資武擴機制存有重大缺失,呼籲各國應對其採取加強盡職調查或與風險相稱之反制措施(如附件1)

 

()加強監督國家或地區(即我國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第2款規定所稱「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建議之國家或地區」):阿爾巴尼亞、巴貝多、布吉納法索、喀麥隆(新增)、開曼群島、剛果民主共和國、克羅埃西亞(新增)、直布羅陀、海地、牙買加、約旦、馬利、莫三比克、及利亞、巴拿馬、菲律賓、塞內加、南非、南蘇丹、敘利亞、坦尚尼亞、土耳其、烏干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越南(新增)及葉門,前揭加強監督國家或地區刻正與FATF積極合作以解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資武擴機制缺失,FATF不要求對其實施加強盡職調查,惟建議應考量各該國家或地區相關風險資訊(附件2)

 

二、檢附FATF前揭公告資料

()附件1: High-Risk Jurisdictions subject to a Call for Action - June 2023

()附件2: Jurisdictions under Increased Monitoring - 23 June 2023 

 

※務請教育所屬會員,上述資恐防制資訊可至下列網址查詢:

  1. 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網站查詢https://www.mjib.gov.tw/mlpc

  1.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洗錢防制查詢系統https://aml.tdcc.com.tw/AMLAMF/login.html

(賦稅署)FATF公布高風險及加強監督國家或地區名單相關訊息A.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