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2.12.25北區國稅營所字第1120015542號函(副本)
主旨:有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辦理112年度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非現地及現地檢查之通案應行改善事項,請加強宣導及教育訓練,轉請查照。
1121225北區國稅局函112年度防制洗錢查核通案應行改善事項.pdf